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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辛苦你们,还专门上门为我们跑一趟……”
近日,从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原告牛某某出售木材给被告贾某某,原告将木材交付被告后,贾某某支付了部分货款,但仍有五万余元尾款未支付,牛某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便诉至法院。
收到案件后,法院干警立即与被告贾某某联系,了解到贾某某对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后,法院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,劝导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。
随后,贾某某向法院干警反映,其已与牛某某联系,且双方就还款初步达成了协议,但由于牛某某因患病导致行动不便,且不会使用智能手机,无法到庭和线上办理相关事宜。
为及时化解当事人纠纷,法院干警立即前往牛某某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,并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,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群众利益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近年来,从江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持续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主动上门服务,减轻当事人的诉累,提高审判工作效率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切实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。接下来,从江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理念,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
通讯员:田永琪
编辑:梁群燕
二审:潘友婷
三审:植凤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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